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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情況查詢
昵稱:
L
留言日期:
2021-06-25
主題:
廣東省河源市複讀
內容:
請問廣東省河源市公立還可以複讀嗎
查詢結果
受理時間:
2021-06-25
答複時間:
2021-06-28
答複單位:
廣東省教育廳
答複內容:
同學,你好。根據《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(試行)》( 粵教基〔2014〕24號)第七章第三十二條,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複讀生,包括已經獲得初中畢業資格或讀完初三課程的學生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往屆生複讀。未盡事宜請聯係:河源市教育局,3386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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