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情況查詢
昵稱:
柚子呀
留言日期:
2021-05-14
主題:
農村教師上崗退費問題
內容:
我是一名農村音樂教師,於2018.06畢業,在2018年年底趕上了韶關市翁源縣第三批教師招聘並在2019.02正式入編,被分配到了壩仔鎮的農村小學。由於沒有申請暫緩就業,我被當作了往屆生(入編時畢業8個月,當時2019屆也還沒畢業)我錯過了農村教師的上崗退費機會。但期間我關注到2019年廣東已經取消暫緩就業政策,畢業生就業後辭職(退)的,如仍在擇業期限內,可選擇繼續參照應屆畢業生,享受前麵所述的政策待遇。如果擇業期政策實施前已畢業且仍符合“適用期限”的畢業生也可享受擇業期的各項優惠政策。此政策在2019年已經開始實施,但2020年通知上崗退費政策時還是限定暫緩就業而2021年才取消。那麼對於同在農村學校任教,2019.2020年因條件限定不能申請暫緩的教師,現在能否補充回來呢?我相信有很多農村教師跟我一樣的情況,我們應該享受與畢業生相同的待遇,迫切渴望早日能得到您們的答複,萬分感謝。